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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能在“危险温度”下存放多久呢?

更新时间:2013-01-26 09:30:00 浏览: 次 移动端

温度,是细菌繁殖的一个关键因素,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许多细菌滋生、食品变质导致的安全事件都是储存温度不当产生的。澳大利亚维多尼亚州卫生部提醒,要避免将食物储存在6℃—60℃的条件下,因为这个温度区间最适宜细菌繁殖,造成食物变质。

澳大利亚维多尼亚州卫生部介绍,要按照其类型分别存放食物。热的食物,比如烤鸡、炖肉、热汤等,应该存放在60℃以上。因此,在超市买热乎乎的酱牛肉烧鸡熟食的时候,要最后放进购物车,这样才能尽量保证在60℃的温度上,把热食带回家。冻肉、冻鱼等冷冻食品,需要保存在-15℃以下。而如果只是从超市买回家这样的短时间的保存,只需要保存在5℃以下就可以了。因此,冷冻食品也需要最后放进购物车。在气候炎热的季节去超市购物,最好准备一个隔热包或者冰包放在购物袋里。

至于凉的食物,比如牛奶、酸奶、切开的水果、沙拉等,需要保存在5℃以下。要经常用温度计测量冰箱冷藏室,看看温度有没有达到5℃以下,并及时调整温度或维修冰箱。在家贮存热乎乎的菜肴时,最安全的方法是趁热放进冰箱冷藏室。但是这种方法并不环保,建议还是尽量不要剩菜。

食物能在“危险温度”下存放多久呢?如果食物在危险温度下存放没有超过2个小时,可以尽快食用。而如果超过4个小时,就要全部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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