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对被冠以“中国葡萄酒行业知识产权**案”的解百纳商标案做出了终审判决。法院判决驳回原告中粮长城等企业“撤销一审判决,认定解百纳商标属不当注册”的上诉请求;要求商评委基于新证据做出重新裁定。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周思然指出,解百纳*初出现于1931年,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在已经形成巨大的品牌和市场。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葡萄酒市场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解百纳在葡萄酒市场已经占据了*高的利润和市场份额,其市场份额高达30亿,2009年,解百纳占到张裕葡萄酒主业销售收入和利润的一半以上。
周思然指出,此次知识产权的争夺,归根结底是利益之争。目前我国99%以上的葡萄酒厂都有生产“解百纳”系列酒,若解百纳成为张裕的专有商标,意味着市场上其他的生产产家不再拥有使用解百纳的权利和资格,这必然造成利益的极大损失。当然,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我国葡萄酒行业的规范缺失问题。此次争议的焦点是解百纳是否是葡萄的通用名称,这主要归结于我国葡萄品种中文名称不规范引起的,因此,建立完整规范的制度迫在眉睫。
当然,除了规范缺失问题,我国葡萄酒行业还存在傍**的普遍现象。由于我国葡萄酒行业整体起步较晚,对一些中小型企业而言,打造自身品牌、提高核心竞争力需要一个长期而艰难的时间,而傍**却省去了宣传和推广的资金和精力,何乐而不为。此次案件中,一个企业对阵一个行业,争议之激烈,涉及范围之大,让消费者震惊。周思然如此指出。
周思然认为,事实上,在国内葡萄酒消费市场逐年增大,外资大举进入的时期,我国葡萄酒企业不应该造成如此大的精力和资金的内耗,而应该携起手来,开创自身品牌,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共同做大做强我国的葡萄酒行业,不给外资可趁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