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批次调味品样品3批次不合格 海南一款黄灯笼椒酱防腐剂超标
昨日,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通报称,对广州市场上销售的酱油、蚝油、食醋、味精等商品进行了比较试验,发现3家公司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其中海南得中食品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生产的**品牌黄灯笼椒酱脱氢**超标。
昨日,记者在各大超市走访发现,涉事不合格产品仍然正常销售,并没有任何影响。
工商部门将根据检测结果,重新对这些产品进行检测,一旦发现不合格,将进行下架处理。
菌落总数和脱氢**两项不合格
为指导消费者安全、理性消费,帮助消费者正确选择和使用调味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消费者委员会进行了比较试验。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由该会工作人员模拟普通消费者身份,并联同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工作人员,在全市各大商场、超市购买。此次共购买了74批次样品,其中包括酱油、蚝油、食醋、酱及酱制品、味精等;样品分别由67家企业生产,基本涉及了市场上的各大知名品牌产品。
根据比较试验的目的和调味品的种类,主要检测了标签、氨基酸态氮、铅、全氮、铵盐等项目。
经检测,本次比较试验74批次样品的整体符合率为95.9%,所检项目完全符合标准要求的有71批次。本次比较试验有关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是菌落总数和脱氢**两个项目。
涉事企业建议修改国标
市消委会介绍,菌落总数属于微生物指标,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食用卫生、人身健康问题。其中菌落总数可反映食品被污染的程度,可用以判定食品被**污染的程度。造成微生物超标的原因很多,生产工艺、生产环境、人员卫生等都可能引起**污染。本次比较试验共有2批次样品菌落总数超标,其中有1批次虾酱样品的菌落总数为17000cfu/g(标准值为≤8000cfu/g);有1批次瑶柱蚝油样品的菌落总数为24000cfu/g(标准值为≤8000cfu/g)。
据了解,这2家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均来自广东,分别是广东省珠海区前山沥溪第二工业区26栋A的珠海市大澳食品有限公司,其生产的大澳虾酱大澳225g/瓶不合格,生产日期是2012年3月7日。另外,深圳市大师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沙蚝酱,品种是450g/瓶,生产日期是2011年9月8日,其菌落总数超标。
另外,本次比较试验中有1批次黄灯笼椒酱样品的脱氢**超标,其脱氢**值为0.64g/kg(标准值为≤0.5g/kg)。这项不合格的产品由位于海南省琼海市*水工业开发区1号的海南得中食品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生产,属于**的黄灯笼椒酱,生产批次是八九牌150g/瓶,生产日期是2012年1月12日。据悉,脱氢**是一种常用的防腐剂,主要能**霉菌、酵母和**的生长,长期过量食用脱氢**可能会导致出现胃肠道不适、肺栓塞、皮肤反应等副作用。 涉事的3家企业称,已经在6月就接到了相关通报,他们认为国标不符合现实需要,建议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