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主城片区鸡精调味料、味精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
本次监督抽查味精22个批次,实物质量合格22个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鸡精调味料35个批次,实物质量合格34个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7.1%;
根据抽查结果,重庆市渝北区振业食品厂的“振业” 454g/袋鸡精调味料(2010.3.23),谷氨酸钠、干燥失重、总氮、其它氮项目不合格。鸡精中的谷氨酸钠、呈味核苷***、总氮、其他氮是鸡精的特征指标,也是衡量鸡精中的鲜味成分和鸡肉成分的指标。其中谷氨酸钠和呈味核苷***是反映鸡精产生鲜味的重要指标,总氮是显示鸡精里营养物质含量的重要指标。重庆市渝北区振业食品厂生产的鸡精调味料多项特征指标不合格,属于厂方为节约成本、偷工减料的做法,大大影响鸡精的品质质量。
干燥失重即产品含水量,鸡精调味料干燥失重超标,产品容易潮解,致使产品酸败变质,严重缩短产品的保存期限,同时也给**的滋生创造了条件,导致食用者呕吐、腹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