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三名男子伙同他人,在一处平房内,使用散装白酒以次充好“制作”不同的**酒,后被警方查获。经鉴定,制作完的假酒涉及两个品牌的至少三个系列,涉案价值近30万元。日前,三人均被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刑罚。
此案涉案产品数量大到让人害怕,更让人担忧的是,被查处前,这些假货都流向了哪里?究竟还有多少**产品**在我们身边?我们当然希望相关部门改变“年年打假,年年打不绝”的状态。但同时也要给自己提个醒,不法分子钻监管和法律的空子,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因此,我们购买商品特别是入口的东西,一定要选择正规途径和场所,必要时,别忘了索要和保留购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