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进一步推动食品生产企业积极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优化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方便消费者清晰辨识,8月5日,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推进会。各县(区、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室主要负责人、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了预包装食品存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解读了《公告》在方便消费者查找、识读、计算食品保质期方面的具体举措。
会议强调,一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等规定,规范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内容;二要主动优化标签标识,积极响应《公告》要求,结合生产实际,及时启动原有包装标签设计变更程序,开展日期标注技术和设备符合性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三要持续改进分装标注,指导采用分装方式生产预包装食品的企业优化管理制度,完善过程记录,按《公告》要求标注生产日期、分装日期和保质期。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推进优化食品标签标识工作。争取今年规模以上食品企业优化率达到100%,中小型企业达到30%以上,并努力在两年内实现全覆盖,为推动晋中市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刘菁伟)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