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承德露露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民事判决书》,上诉请求被驳回,需支付上诉费超58万元。
近年来,承德露露的处境进退维谷。一方面,营收常年维持在20多亿元,增长乏力;另一方面,其主要市场在长江以北,与南方露露形成隔江对立格局,产品推广困难重重。更重要的是,对于承德露露商标、专利许可使用权等问题,依然悬而未决。
在12月18日发布的公告中,承德露露称近日收到河北高院《民事判决书》冀民终226号,河北高院对原告承德露露起诉王宝林、王秋敏与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二审出具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根据公告,承德露露此次诉讼的对象,是其前董事长王宝林和前副董事长王秋敏。承德露露表示,“二人于2001年12月至2006年6月间,以承德露露的名义,私下与关联企业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露露集团公司’)、汕头市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及香港飞达企业公司签订《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等关联交易合同”。
此前,一审以“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请求确认《备忘录》《补充备忘录》构成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行为,依据不足,理由不充分,不予支持。该案证据不足以认定露露集团公司、承德露露股份公司、露露南方公司、香港飞达企业公司四方共同签订的《备忘录》《补充备忘录》损害了承德露露股份公司的利益,故不存在关联交易损害赔偿的问题”。
河北高院的判决结果显示,驳回承德露露股份公司的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提起的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赔偿责任案诉讼请求。本案审理中,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亦未脱离前述《备忘录》与《补充备忘录》进行相关损害赔偿主张。在生效判决已作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行为认定的情形下,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主张王秋敏、王宝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应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由于河北高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承德露露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83401.5元,并且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对于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承德露露表示,“王宝林、王秋敏规避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合同的审议与批准,秘密签订《备忘录》及《补充备忘录》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对上市公司的忠实义务,严重影响了公司商标的统一及市场的完整,干扰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公司长远发展,但暂无法准确估算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该诉讼案件如有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两年,植物蛋白饮料出现市场萎缩的现象。一方面,饮料市场新品类和新品牌不断涌现,年轻消费者可选择的范围扩大,对于植物蛋白这一相对传统的品类来说存在市场冲击;另一方面,植物蛋白饮料的消费场景和需求较为有限,也影响了其市场发展。
承德露露所处的植物蛋白饮料行业,目前形成了“东银鹭,西唯怡,南椰树,北露露”的区域割据式竞争格局。但事实上,银鹭巅峰时期营收超过50亿元;唯怡豆奶依靠打开餐饮场景,年营收超过40亿元;椰树凭借旗下“椰汁”已经贯通南北,年营收超过40亿元;就连六个核桃都后来居上,高时期年营收接近100亿元,近两年有所下滑,2022年营收59亿元。相比之下,承德露露常年营收徘徊在20亿—30亿元,并且主要集中在北方市场。
詹军豪表示,“从宏观市场看,植物蛋白饮料品类未来仍存在一定的机会。随着健康理念的普及,消费者对植物蛋白饮料的需求仍在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