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场合尤其是晚宴、午宴之时,我们常听到的一句社交辞令,就是“罚酒三杯”。
有些人也许以为这是现代人的发明,其实不然,这是从传统文化里延伸出来的。
古人倡导饮酒有节,饮不过三爵,过则违礼。不做“三爵不识”之人,即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了。
古时的三爵酒是指:喝酒时,主人必须先于客人饮酒,是为“献”。这种礼俗起源很悠久,主人先饮,包含了向客人暗示“酒里无毒”,可以放心饮用之意。
主人饮过之后,客人亦须饮酒以回敬主人,是为“酢”,亦称“报”。之后,主人为劝客人多饮,自已必先饮以倡之,是为“酬”。
客人在主人饮过之后也举起酒杯畅饮,是为“应酬”,即以此回应主人的厚意。普通的敬酒,即以这三爵为度。
而且,自古以来,人们对“三”就有一种特殊的理解。从人类一般经验看,现代幼儿数学启蒙,一般从“一”到“二”比
较容易,到了“三”就会略感困难,“三”曾经是原始先民使用的*高数字,是*圆满的。
敬酒用“三”,说明敬酒者的情已很圆满了,三巡劝酒也是这个意思;而罚酒三杯,也是由“圆满”之意引申而成的“极限”之意,被罚者饮了三杯酒,说明他已有了完全认错之意了。
如今,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端酒敬酒不再是一种劝酒的方式,它已经成为一种纯粹的酒礼。杜康哥更渴望酒友们,在日常生活相聚会的酒筵中,还能够回归酒礼,“适可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