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上发现某些不良企业利用我司产品的知名度,销售仿冒我司品名和外包装的产品,甚至**利用我司名义发布招商广告,致使经销商和消费者产生误认和混淆,严重损害了我司及广大经销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打击市场上对“酷我”产品的仿冒、山寨行为,我司法务部积极取证,坚决维护权益,赢得了消费者和各地方执法部门的支持,取得了很大成效:
“欧我”产品仿冒我司商标、外观专利已被行政处罚
标称“欧我”的产品**我公司商标、专利,经过我公司法务部打假后,“欧我”系列产品的生产厂家被中山市知识产权局认定外观专利侵权并下达了处罚书,编号为《粤中知执字(2018)第9号案》。“欧我”系列产品的商标侵权行为还被重庆市奉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市场监管局等立案调查并下达处罚书,相关经销商销售的违法产品也被查封和没收,上述案件的编号分别为《奉节工商责改字(2018)0613001号》、《川工商巴州处字(2018)0052号》、《泸县市监函(2018)6号》、《徐市监经大强字(2018)118号》等。
其中,广东湛江徐闻县市场监管局判定当事人销售欧我含乳饮品在产品的瓶身上仿冒了酷我儿童成长型乳饮品饮料的瓶身整体、卡通人物、商标字体,误导了消费者,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00元;没收仿冒他人知名商品标识的欧我含乳饮品43箱。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犯酷我注册商标专用权营养多儿童成长型乳饮品8瓶,处罚1万元。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的“欧我”含乳饮品115件,罚款5000元。重庆奉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侵权商品。
(部分行政处罚决定书图片)
(现场查封欧我产品)
不良企业**抢注“酷我”商标、发布虚假招商广告,侵犯我司外观专利权,我司已委托律师团队起诉
上海某公司、河北某公司**“酷我”品牌,**抢注我公司商标,以“酷我”公司名义发布虚假招商广告,侵犯我司外观专利权,目前我司法务部已经完成石家庄、深圳、郑州的公证购买取证工作,案子已经起诉至深圳中级法院,我司索赔60万,目前案子正在审理当中。
为了保护酷我乳业及广大经销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司郑重声明:
针对我公司“营养多”系列产品的瓶型,我公司有申请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分别为ZL201430418245.7、ZL201420633830.3。我公司从未授权除“酷我母爱科技(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使用我公司“酷我”商标,任何其他公司也无权以“酷我”公司名义对外招商。我公司“酷我”系列产品瓶身上标注的生产厂家均为“湖北酷我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标注其他厂家生产的“酷我”乳酸菌产品均为高仿我公司酷我产品。
(真伪仿产品对比)
(酷我商标)
(KA渠道酷我产品包装)
(流通渠道酷我产品包装)
请广大经销商朋友和消费者擦亮眼睛,仔细分辨,以免上当受骗!针对侵犯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违法厂家、公司、单位、个人,我公司将会不惜一切代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到底!
特此声明!
湖北酷我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
2019年1月6日